招標編號:437308
招標編碼:CBL_20150924_171903940
開標時間:
所屬行業:商業服務
標訊類別: 國內招標
資金來源: 其他
所屬地區:廣東
招標代理:廣東華迪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招標人:廣州市荔灣區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2015年荔灣區橋梁常規檢測技術服務項目
招
標
公
告
招標單位:廣州市荔灣區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招標代理:廣東華迪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五年九月
2015年荔灣區橋梁常規檢測技術服務項目
招標公告
根據荔發改投資[2015]223號批準,廣州市荔灣區建設項目管理中心現對2015年荔灣區橋梁常規檢測技術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項目名稱:2015年荔灣區橋梁常規檢測技術服務項目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荔灣區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聯系人:譚先生聯系電話:020-81594566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華迪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葉先生聯系電話:020-81569388
招標監督機構:廣州市荔灣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020-81561896
三、 項目概況:
(1)對區管轄城市橋涵進行常規定期檢測,通過檢測橋涵的技術狀況及缺陷和損傷的性質、部位、嚴重程度及發展趨勢,評定橋涵的技術狀況等級,分析出現缺陷和損傷的主要原因,提出下一步養護維修或進一步檢測、加固、限制使用、拆除重建等措施的建議,為城市橋涵運行安全提供技術保障。
(2)對龍溪立交橋、芳村大道花地立交橋進行變形監測,通過橋梁變形觀測取得的資料,可以監測橋梁運營中的狀態變化和工作情況;在發生不正常現象時,可以及時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以保證橋梁結構的安全。
四、 資金來源:區財政資金。
五、 項目工程總造價:暫定197萬元。
六、 工程地點:廣州市荔灣區
七、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八、 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預計發包價:
(一) 本工程劃分為1個標段。
(二) 招標內容(具體詳見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
(1)荔灣區560座橋梁常規檢測技術服務;
(2)龍溪立交橋和芳村大道花地立交橋變形監測服務。
九、服務周期:
服務周期從中標單位進場至所有服務項目完成為止。服務周期為 90 天,預計自2015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部分檢測內容須待場地問題解決后方能開始實施,服務周期必須滿足實際施工要求。
十、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最低標準: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3、投標人具有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CMA計量認證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4、CMA計量認證證書附表需包括橋梁檢測及工程監測(或變形監測或橋梁變形監測或橋梁隧道監測)的內容。
5、投標人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且是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或廣州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公布的“廣州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監管信息網聯網檢測企業”名單范圍內的檢測企業,并且聯網業務范圍必須包括市政路橋工程檢測。(需提供廣州城鄉建設網或廣州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網站上下載的“廣州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監管信息網聯網檢測企業(或機構)”名單以供核對)。6、擬委派項目負責人要求為相關專業的工程師或以上職稱;
7、投標人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8、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9、投標人與本項目的招標人、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招標代理均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10、投標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資格審查結果將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示,公開接受投標人的監督投標人必須提供人民檢察院出具無犯罪記錄的《行賄犯罪查詢結果告知函》作為評審條件之一。
如,荔灣區人民檢察院的查詢方式為:
申請查詢應當提交的資料
1、書面申請書,申請書必須寫明事由;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的原件和復印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的原件和復印件
4、被查詢人員(即法人和項目經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5、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對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以下查詢內容
、行賄犯罪行為實施的時間和犯罪數額;
、判決的時間和結果;
、共同實施行賄犯罪中的被查詢對象的相關內容。
注意事項
1、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查詢申請的事由應用查詢結果,不得用于查詢申請事由之外的其它事項,不得利用查詢結果進行不正當競爭或者從事非法活動;
2、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2個月內有效,復印件無效。
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申請書下載
登錄荔灣區人民檢察院官網(www.lwqjcy.gov.cn),見“檢察院信息互動平臺”內“行賄檔案查詢”,下載固定格式申請書。
十一、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本項目采用資格預審方式確定投標人。
、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大于等于5家時,則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該標段的正式投標人。
、如滿足資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則依法重新招標。
十二、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3.4.2)的第四十條規定執行。
十三、投標申請人必須在投標報名前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IC卡事宜。
十四、投標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資料:
地點: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首層報名窗口)
時間: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節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十五、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在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載明的所有承諾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應不少于180天,《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六、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遞交資格審查文件、投標文件時間與開標時間另行書面通知。
十七、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內容有異議的,向招標人書面提出。
異議受理部門:廣州市荔灣區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異議受理電話:020-81594566
地址:廣州市荔灣區信義路21號
十八、本公告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發布,如有修改、補充,以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為準。本工程招標文件將作為本招標公告附件一起發布,請投標人留意本公告附件并自行通過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予以下載,并按本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要求完成投標相關工作。
附件一:《資格審查文件》
附件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
附件三:《資格預審申請函》
附件四:《投標申請人聲明》
廣州市荔灣區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廣東華迪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2015年 9月25日
附件一:
2015年荔灣區橋梁常規檢測技術服務項目
資格審查文件
招標人:廣州市荔灣區建設項目管理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華迪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O一五年九月
1.申請人須知
1.1本招標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1號)、國家計委第4號令《招標公告發布暫行辦法》、《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穗建筑[2010]69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對招標公告所列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招標工作嚴格按國家和省市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進行。
1.2招標人,工程名稱,工程建設地點等相關情況均詳見本項目招標公告
1.3自資格審查申請文件遞交之日起計,投標申請人在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載明的所有承諾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應不少于180天,在原有效期滿之前,如果出現特殊情況,招標人可向投標申請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這種要求和答復應在每一投標申請人與招標人之間以書面或傳真形式進行。投標申請人答復拒絕延長的,視為撤回資格審查申請文件。
1.4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的編制
1.4.1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封面應注明相應的工程名稱、及投標申請人的法人名稱,并加蓋公章。
1.4.2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份數見招標公告。
1.4.3投標申請人應承擔其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編制與遞交所涉及的一切費用,在任何情況下招標人對上述費用均不負任何責任。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必須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資料和要求內容,并裝訂成冊,編制頁碼,所有資料封面須加蓋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的簽章。
1.5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的遞交和接受
1.5.1投標申請人應按照招標公告載明的報名時間和地點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在該時間期限和同一地點,可對已提交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進行補充。
1.5.2投標申請人應自備密封袋和《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兩份。《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要求原件備查的資料,其原件應在報名時攜帶至報名地點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審核,且在招標活動結束前,應招標監督機構或招標人要求,其原件應當能夠在五日內再次提交審核。
1.5.3投標申請人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資格審查資料原件的,應書面說明原因并提供證明材料,由資格審查委員會依法認定投標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證明效力。如出現該情況,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應在《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的“審核情況”欄填寫“附有說明”。
1.5.4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在報名窗口按照《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資料目錄對投標申請人提交的資料及其原件進行簽收或核對。
1.5.5《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人員和投標申請人雙方共同簽署,該表所記錄的內容如需修改,須經雙方共同簽署確認。資料簽收或核對結果須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簡單符號表述(如“√”或“×”)。《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份作為報名資料首頁,連同其他資格審查資料在投標單位代表監督下當場進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標申請人。
1.5.6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將接收投標申請人按時遞交的資格審查申請資料,不得在報名窗口進行任何形式的實質性資格審查工作,不得以投標人提供的資格審查申請資料未提供原件核對、資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絕其報名。
1.5.7逾期送達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將被拒絕。
1.5.8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接收投標申請人遞交的資格審查申請資料,并不意味著其資格審查合格。資格審查應由招標人組建的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
1.6資格審查結果的通知、確認和公示
1.6.1招標人將以書面形式或傳真,把資格審查結果通知各投標申請人。投標申請人收到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傳真,向招標人確認已收到資格審查結果通知。
1.6.2資格審查結果將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間及公示結束五日內,投標人可以就投標報名和資格審查中任何不公正行為及違法行為向招標公告載明的招標監督機構署名檢舉和投訴。
1.6.3所有獲得投標資格的正式投標人,將獲得招標人發出的投標邀請書。收到邀請書后,投標人應在24小時內書面或傳真,向招標人確認同意參加投標或放棄投標。
1.6.4投標人必須提供人民檢察院出具無犯罪記錄的《行賄犯罪查詢結果告知函》作為評審條件之一。
如,荔灣區人民檢察院的查詢方式為:
申請查詢應當提交的資料
1、書面申請書,申請書必須寫明事由;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的原件和復印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的原件和復印件
4、被查詢人員(即法人和項目經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5、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對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以下查詢內容
、行賄犯罪行為實施的時間和犯罪數額;
、判決的時間和結果;
、共同實施行賄犯罪中的被查詢對象的相關內容。
注意事項
1、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查詢申請的事由應用查詢結果,不得用于查詢申請事由之外的其它事項,不得利用查詢結果進行不正當競爭或者從事非法活動;
2、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2個月內有效,復印件無效。
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申請書下載
登錄荔灣區人民檢察院官網(www.lwqjcy.gov.cn),見“檢察院信息互動平臺”內“行賄檔案查詢”,下載固定格式申請書。
2.資格審查和確定正式投標人辦法
2.1總則
2.1.1資格審查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客觀、準確”的評審原則,按照招標公告和本資格審查文件規定的程序,選定具有良好的業績和能力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2.1.2資格審查將按照申請人提交的資格審查申請資料認定申請人是否符合招標公告載明的投標人資格審查合格條件,未按照《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要求提交資料和原件的申請人,不符合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申請人,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2.1.3資格審查委員會對投標申請人遞交的資格審查申請資料的原件核對情況有疑問或資料復印件模糊無法辨認的,可以書面要求重新遞交原件復核,投標人應按時提交原件,否則視為未提交原件。
2.1.4在審查過程中,審查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公開要求所有申請人對所提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說明。申請人的澄清或說明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不得改變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申請人的澄清和說明內容屬于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組成部分。整個澄清和說明的過程不得存在排斥潛在投標人的現象。
2.1.5《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2.1.6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按招標公告中的方式確定正式投標人。
2.1.7拒絕掛靠單位參加投標,一旦發現即取消其投標或中標資格,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上報有關建設主管部門處理,將掛靠情況及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2.1.8投標報名單位必須確保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如被查實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招標監督管理機構、或招標人及其組織的資格審查委員會確認后,將取消該投標報名單位在其本項目的投標資格,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招標監督管理機構將對該投標報名單位給予行政處罰并通報。
2.1.9特別聲明:資審合格后,投標人的資格發生變化而不滿足投標人合格條件,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資格問題仍未解決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
2.1.10資格審查時,投標企業名稱已經工商變更的,但企業及個人的資質證書未完成企業名稱變更,仍然承認其有效;投標企業未及時辦理變更手續的,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應通報發證部門。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登記的信息不一致,應當允許投標人澄清,不得直接認定為無效。
2.2評審工作機構
2.2.1招標人應按相關規定組成資格預審委員會,根據資格預審文件公布的標準和要求進行審查。資格預審委員會的組成、專家的條件和抽取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評標委員會和評標專家的規定執行,招標人不得參加或派代表參加資格預審委員會。
2.2.2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資格審查并編制審查報告。
2.2.3由招標人組成的招標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資格審查報告和確定正式投標人名單。
2.3資格審查委員會資格審查的程序和細則
2.3.1檢查并記錄各申請人資格審查申請資料的密封情況。發現密封被破壞的,應立即停止評審,封存全部資格審查申請資料,并向工程管轄招標監督機構報告。全部資格審查申請資料密封情況均良好時,方可進入下一步評審。
2.3.2檢查《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的簽署和涂改情況,不符合規定的,應立即停止評審,封存全部資格審查申請資料,并向工程管轄招標監督機構報告。全部《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的簽署和涂改情況符合規定時,方可進入下一步評審。
2.3.3檢查《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的“審核情況”,認定申請人是否按照《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要求提交資料和原件。
2.3.4資格審查委員會各成員獨立審查各項資格審查申請資料,認定其是否證明了申請人符合招標公告載明的相應投標人合格條件。
2.3.5匯總審查情況,確定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名單。
2.3.6編寫資格審查報告。
2.4確定正式投標人
2.4.1按照招標公告載明的方式確定正式投標人。
2.5正式投標人確定后,招標人因故暫停招標程序,恢復招標程序時,若法律、法規、規章對投標人資格提出新的強制性規定,招標人應當按照新的規定要求正式投標人補充、更換相關資格證明資料并核查,以符合現行規定。補充、更換資料的時間應不少于15天,資審結果如有變化,應在開標前5天上網公示。補充、更換資料的期間可以進行投標程序。
原正式投標人補充、更換資料后,經招標人審查,滿足現行規定的,可以參加投標。重新審查后,合格投標人少于5人,應重新招標。已書面退出該項目投標的,無權再參加此次投標。
如尚未確定正式投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