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招標編碼:CBL_20151109_1046670838
開標時間:
所屬行業(yè):市政房地產(chǎn)建筑,水利橋梁
標訊類別: 國內(nèi)招標
資金來源: 其他
所屬地區(qū):浙江省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2015-585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2016 年嘉興市普通國省道橋梁修復(常慕大橋、理洪塘橋)工程 已由浙江省嘉興市公路管理局嘉公路 [2015]154 號 列入年度建設計劃 。項目業(yè)主為 浙江省海鹽縣公路管理段 (以下簡稱招標人),資金來源為 上級全額補助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決定對本項目工程設計及后續(xù)服務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規(guī)模:S101杭滬線常慕大橋橋梁全長60.8米,橋面寬度17.0米;S101杭滬線理洪塘橋橋梁全長57.8米,橋面寬度17.0米。
2.2 標段劃分:共設1個設計合同段。
2.3 招標范圍: 2016 年嘉興市普通國省道橋梁修復(常慕大橋、理洪塘橋)工程的設計 。
2.4 設計周期初步安排:
(1)施工圖設計階段設計:在簽訂設計合同書后15天內(nèi),向招標人提交公路危病橋梁施工圖設計全部圖紙、概預算文件和工程量清單及相應施工技術規(guī)范專用條款。
(2)后續(xù)服務:從項目開工至竣工驗收。
主要工作內(nèi)容為:公路危病橋梁工程的初測、定測、施工圖設計、概預算文件編制、工程量清單、技術規(guī)范專用條款編制工作、后續(xù)服務等全部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獨立法人資格,公路行業(yè)(公路)設計乙級(含)以上資質(zhì),并在人員組成結(jié)構(gòu)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的單位均可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4:00 時至 17:00 時(北京時間,下同), 在嘉興市建新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海鹽縣武原街道秀水路 193 號四樓)購買招標文件,購買招標文件時必須提交下列資料:
( 1 )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授權(quán)委托書、經(jīng)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 2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設計資質(zhì)等級證書副本。
上述證書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全本復印),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原件核驗后退回;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標人應在購買招標文件時提交 1000 元人 民幣的投標保證金。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將不組織踏勘現(xiàn)場,由投標人自行踏勘現(xiàn)場。
5.2 投標預備會時間:招標人不組織投標預備會。
5.3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5年11月19日14時00分,投標人必須在上述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海鹽縣交通運輸局五樓會議室(地址:海鹽縣武原街道鹽湖西路158號)。
5.4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海鹽縣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wǎng)( http://www.hyztb.gov.cn/ )。
7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浙江省海鹽縣公路管理段
地 址:海鹽縣武原鎮(zhèn)秦山大道旁 ( 眾安橋南 700 米 )
郵 編: 314300
聯(lián)系人:陸愛民
電 話: 0573-86080737
招標代理機構(gòu):嘉興市建新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鹽縣武原街道秀水路 193 號四樓
郵 編: 314300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聯(lián)系人:王林佳
電 話: 0573-86120371 傳 真: 0573-86120311
編制人:鄭曉琴 項目負責人:張黎偉
2015 年 11 月 9 日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zhì)最低條件)
標 段 | 設計企業(yè)資質(zhì)等級要求 |
投標人須具備有獨立法人資格,公路行業(yè)(公路)設計乙級(含)以上資質(zhì),并在人員組成結(jié)構(gòu)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人員 | 數(shù)量 | 資格要求 |
項目負責人 | 1 | 高級工程師職稱,具有 6 年以上(含 6 年)公路設計工作經(jīng)驗。 |
橋涵分項負責人 | 1 | 工程師及以上,具有 5 年及以上公路勘察設計工作經(jīng)驗。 |
交通工程分項負責人 | 1 | 工程師及以上,具有 5 年及以上公路勘察設計工作經(jīng)驗。 |
測量分項負責人 | 1 | 工程師及以上,具有 5 年及以上公路勘察設計工作經(jīng)驗。 |
工程造價分項負責人 | 1 | 工程師及以上,具有 5 年及以上公路設計工作經(jīng)驗,并有注冊造價工程師或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公路工程造價甲級資格證書。 |
后續(xù)服務負責人 | 1 | 后續(xù)服務人員必須由項目負責人或分項負責人擔任。 |
注: 1 、投標人必須在第六章第一卷四資格審查表“(五)主要人員資歷表”后附擬委任的主要人員身份證(新版身份證須正反面復 印)、職稱證書復印件;工程造價分項負責人還需提供相應的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gòu)出具的擬委任的主要人員投標截止日近三個月參加社保的有 效證明材料(并加蓋社保機構(gòu)單位章);如果投標人屬事業(yè)法人單位,也可由投標人的上級主管部門出具擬委任的主要人員投標截止日近三個月是投標人本單位職工 的書面證明材料。
2 、所有證件資料均應采用掃描件或清晰復印件。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標段 | 信譽要求 |
1 、無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的情形; 2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以來,投標人無行賄犯罪行為。 |
注:投標人有無行賄犯罪行為認定:以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受賄犯罪檔案查詢結(jié)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