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號:17C0111
二、項目名稱:重慶市綦江區市政管理所綦江城區沱灣大橋等十二座橋梁安全檢測評估采購(第二次)
三、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四、預算金額:¥400,000.00元
五、項目詳情概況
分包號:1
分包內容 預算金額 數量 單位 簡要技術要求、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見招標文件 | ¥400,000.00 | 1 |
預算金額總計:¥400,000.00元
六、供應商資格要求
合格投標人應首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符合根據該項目特點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獲取公開招標文件的地點、方式、期限及售價
獲取文件期限:2017年6月12日 至 2017年6月17日 17:30
文件購買費:¥300.00元
獲取文件地點:網上下載
方式或事項:
(一)根據《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政府采購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渝財采購〔2015〕45號)規定,投標人應按要求進行注冊,通過重慶市政府采購網(www.cqgp.gov.cn),登記加入“重慶市政府采購供應商庫”。
(二)凡有意參加的投標人,請到采購代理機構領取或在《重慶市政府采購網》網上下載本項目招標文件以及圖紙、補遺等開標前公布的所有項目資料,無論投標人領取或下載與否,均視為已知曉所有招標內容。
(三)各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時在投標(開標)地點向采購代理機構繳納招標文件購買費。若投標人為微型企業且所投標產品為微型企業生產的, 評標時由評標委會核實認定后,可在本項目采購結果公告后持招標文件購買費發票原件至采購代理機構辦理退還手續(微型企業的認定標準詳見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投標人須提供企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
(四)投標人須滿足以下兩種要件,其投標才被接受:
1、按時遞交了投標文件;
2、按時報名簽到。
八、投標信息
投標文件遞交開始時間: 2017年7月3日 13:30
投標文件遞交結束時間: 2017年7月3日 14:00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重慶市綦江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
九、開標信息
開標時間: 2017年7月3日 14:00
開標地點:重慶市綦江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
十、聯系方式
采購人:重慶市綦江區市政管理所
采購經辦人:重慶市綦江區市政管理所
采購人電話:02348696962
采購人地址:綦江區文龍街道五福路9號
代理機構:重慶市綦江區交易中心
代理機構經辦人:交易中心
代理機構電話:02348671828
代理機構地址:重慶市綦江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
十一、附件
綦江城區沱灣大橋等十二座橋梁安全檢測評估采購(第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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