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發生的經過
2007年8月13日下午4時40分左右,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鳳凰縣正在建設的堤溪沱江大橋發生坍塌事故,橋梁將鳳凰至山江公路塞斷,當時現場正在施工,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974.7萬元。
相關技術資料顯示,堤溪沱江大橋是鳳凰縣至大興機場二級路的公路橋梁,橋身設計長328米,跨度為4孔,每孔65米,高度42米。按照交通部的標準,此橋屬于大型橋。堤溪沱江大橋上部構造主拱券為等截面懸鏈空腹式無鉸拱,腹拱采用等截面圓弧拱。基礎則奠基在弱風化泥灰或白云巖上,混凝土、石塊構筑成基礎,全橋未設制動墩。
二、事故處理結果
2007年8月13號下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鳳凰縣堤溪沱江大橋發生坍塌事故發生后,國務院組成事故調查組立即開展了調查工作。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嚴重的責任事故。12月7號,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事故調查組對事故調查處理情況的匯報,討論通過了對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定,湖南省有關部門已將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涉嫌犯罪的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局長兼鳳大公司董事長胡東升、總工程師兼鳳大公司總經理游興富和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長王偉波等24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湖南省交通廳、湘西自治州政府相關負責人,省、州公路局和省路橋集團公司以及設計、監理、質監等單位的32名責任人給予了相應的政紀、黨紀處分。
另外,對事故責任單位及主要負責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了經濟等其他方面的嚴厲處罰。
三、原因分析
湖南鳳凰縣沱江大橋在竣工前出現了整體倒塌,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建橋史上第一次。受到了社會公眾的廣泛關注,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不少權威專家也鳳凰橋倒塌事故原因進行分析,綜合專家的意見觀念,認為沱江大橋突然坍塌可能存在以下幾個原因:
(一)拱架拆卸過早。為了州慶縮短大橋養護期,沱江大橋施工工期過緊,施工中變更了主拱券砌筑的程序,拱架拆卸過早。據了解,因為湘西自治州要進行50年州慶,所以沱江大橋施工采取了項目倒計時。6月20日主拱券的砌筑完成,第19天開始卸架,養護期不夠,比規定少了9天。按規定,大橋養護期是28天。因為養護期減短,大橋拱券承載能力減弱。
(二)橋下地質復雜橋墩嚴重裂縫。施工中,就已經發現橋墩的地質構造比較復雜,而且還發現0號橋墩下面有嚴重裂隙。施工中雖然對此處進行了一些處理,但現在看來,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大橋垮塌的方向從0號橋墩開始,像積木一樣順一個方向垮塌。
(三)所用沙石含土量過高。主拱券砌筑質量有問題,砌筑要使用料石,才能夠相互咬合。但事故后發現,塌下來的主拱券中還有片石。而且砌筑的砂漿混凝土不飽和,未填實,有空隙、空洞。另外,沙石含土量比較高。沙石應該用水洗過的沙,一含土就影響混凝土的凝結力。
(四)工程層層分包質量管理混亂。管理方面存在問題,施工中施工單位有變更,卻沒有及時告知監理單位,監理單位對發現的問題也沒有及時向上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反映,而且中層分包單位多,層層分包。
(五)混凝土灌注太少。根據媒體報道,沱江大橋一號拱圈在今年5月曾下沉10厘米。如果媒體報道準確,說明橋墩沒有打牢,這可能跟灌注的混凝土太少有關,也有可能和當地的地質有關。但不管什么原因,拱圈下沉對沱江大橋造成的影響都是致命的。因為石拱橋的特點是不怕壓力最怕變位,石頭屬剛性,承重能力好,但不能承受彎曲和撓曲。橋墩位移會導致拱圈彎曲,對拱圈產生附加力,打破石拱橋各個部位之間的受力均衡,從而導致大橋垮塌。
(六)修建拱圈石料規格不一。修建石拱橋對石材的質量要求較高,這樣形成的拱圈才能確保足夠緊密,如果拱圈不緊密,就會像媒體報道的那樣,出現漏水的情形。另有媒體報道,修建拱圈所用的石料規格不統一可能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除了比較整齊的石塊,大橋還使用了許多碎石。石料不規整,灌注的混凝土又不夠飽滿,就很容易出現經常掉石頭的情況。
通過此次典型案件教育,引起了全局工程技術人員的高度重視,個個都認為工程質量是公路建設的生命,公路建設是“百年大計”的大事,來不得半點馬虎,一定要嚴格遵守國家的公路技術標準規范來測量設計工程,一定要按照交通局出臺制定的《工程管理辦法》來管理公路工程建設,寧當惡人、不當罪人,牢記“修路修人生,養路養人品”至理名言,吸取教訓,防微杜漸,警鐘常鳴。
四、處理結果
CCTV12月25日報道 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節目12月25日播出了《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鳳凰縣堤溪沱江大橋“8〃13”特別重大坍塌事故責任人受到嚴肅處理》,以下是節目內容:
2007年8月13號下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鳳凰縣正在建設的堤溪沱江大橋發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974.7萬元。
事故發生后,國務院組成事故調查組立即開展了調查工作。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嚴重的責任事故。12月7號,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事故調查組對事故調查處理情況的匯報,討論通過了對相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定,湖南省有關部門已將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涉嫌犯罪的24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湖南省交通廳、湘西自治州政府相關負責人,省、州公路局和省路橋集團公司以及設計、監理、質監等單位的32名責任人給予了相應的政紀、黨紀處分。
專家視點:
國家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與有關記者的公開談話認為:
湖南鳳凰縣沱江大橋在竣工前出現了整體坍塌,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建橋史上第一次。 沱江大橋突然坍塌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為了州慶縮短大橋養護期
沱江大橋施工工期過緊,施工中變更了主拱券砌筑的程序,拱架拆卸過早。據了解,因為湘西自治州要進行50年州慶,所以沱江大橋施工采取了項目倒計時。6月20日主拱券的砌筑完成,第19天開始卸架,養護期不夠,比規定少了9天。按規定,大橋養護期是28天。因為養護期減短,大橋拱券承載能力減弱。
2、橋下地質復雜橋墩嚴重裂縫
施工中,就已經發現橋墩的地質構造比較復雜,而且還發現0號橋墩下面有嚴重裂隙。施工中雖然對此處進行了一些處理,但現在看來,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大橋垮塌的方向從0號橋墩開始,像積木一樣順一個方向垮塌。
3、所用沙石含土量過高
第三個問題是主拱券砌筑質量有問題。砌筑要使用料石,才能夠相互咬合。但事故后發現,塌下來的主拱券中還有片石。而且砌筑的砂漿混凝土不飽和,未填實,有空隙、空洞。另外,沙石含土量比較高。沙石應該用水洗過的沙,一含土就影響混凝土的凝結力。
4、工程層層分包質量管理混亂
四是質量管理方面存在問題。施工中施工單位有變更,卻沒有及時告知監理單位,監理單位對發現的問題也沒有及時向上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反映,而且中層分包單位多,層層分包。
黃毅還說,目前,交通部已要求全國所有在建的拱形橋全部都停下來,認真排查,并對已經建好、正在使用的拱形橋進行例行檢查。
黎寶松教授介紹,沱江大橋是四跨連拱,四個拱圈產生的推力通過橋墩實現相互平衡,這一方面要求橋墩自身有足夠的重量,另一方面,橋墩要足夠牢固,二者是相輔相成的,因此石拱橋的橋墩體積一般都十分龐大。由于拱圈之間互有推力,只要一個拱圈出現問題,大橋就會像多米諾骨牌一樣出現“一垮俱垮”的情形。
隨后黎教授從石拱橋的建造原理上詳細分析了可能導致沱江大橋垮塌的原因:
混凝土灌注太少
根據媒體報道,沱江大橋一號拱圈在今年5月曾下沉10厘米。如果媒體報道準確,說明橋墩沒有打牢,這可能跟灌注的混凝土太少有關,也有可能和當地的地質有關。但不管什么原因,拱圈下沉對沱江大橋造成的影響都是致命的。因為石拱橋的特點是不怕壓力最怕變位,石頭屬剛性,承重能力好,但不能承受彎曲和撓曲。橋墩位移會導致拱圈彎曲,對拱圈產生附加力,打破石拱橋各個部位之間的受力均衡,從而導致大橋垮塌。
修建拱圈石料規格不一
此外,修建石拱橋對石材的質量要求較高,這樣形成的拱圈才能確保足夠緊密,如果拱圈不緊密,就會像媒體報道的那樣,出現漏水的情形。另有媒體報道,修建拱圈所用的石料規格不統一可能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除了比較整齊的石塊,大橋還使用了許多碎石。石料不規整,灌注的混凝土又不夠飽滿,就很容易出現經常掉石頭的情況。
可能存在過早拆除拱圈
另外,拱圈建好后,還要等一段時間讓灌注的混凝土將石料凝結成一個整體,時間長短有明確規定,一般是28天,如果時間太短,拱圈還沒有形成整體就拆掉了起支撐作用的拱圈架,也會出現意外事故。此外,為了確保拱圈的安全性,在拆卸拱圈架之前,一般會做一個初步的荷載實驗,測試拱圈的承重能力。報道中說沱江大橋月底就要通車,出現問題不知和急于通車是不是有關。
橋梁橫跨江河兩岸,促進了人類經濟、文化的交流和發展。橋梁垮塌對社會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嚴重威脅到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橋梁施工中,要求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監理人員從施工前期選材、施工到施工后期混凝土的養護對橋梁施工質量層層把關,嚴格按照國家規范施工,規范管理,確保橋梁施工安全,為橋梁后續安全運營打下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