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江縣一大橋未驗收即運營 被處立即整改限期上報
創建時間:
2021-10-11 15:46
公路建設項目完工,依規要交工驗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試運營,有建設單位卻跳過項目交工驗收流程,擅自投入運營。9月21日記者獲悉,近日合肥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廬江縣一大橋建設項目調查時,發現了這樣一起違規行為,立即督促整改,要求盡快辦理交工手續。
當天執法人員來到廬江縣一大橋建設項目進行調查,現場發現該項目已經完工,路面已完全對外開放,橋面不時有車輛、人員通過。
然而進一步調查發現,這座投入運營的大橋建設程序并不符合《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規定,至今未辦理交工驗收手續。因該行為涉嫌違反公路建設相關規定,執法人員在現場調查取證后,對項目建設單位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立即進行整改,盡快辦理交工手續,完善相關安全防護措施,并限期將整改情況上報。
記者了解到,對未進行交工驗收、交工驗收不合格或沒有備案的工程開放交通進行試運營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試運營。未組織項目交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責令改正并停止使用,處工程合同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對收費公路項目應當停止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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